河北公布第二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7个县(市、区)入选
7月2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晋州市、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滦平县、武安市、魏县、成安县、邯郸市永年区7个县(市、区)入选。
自2020年河北省启动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2021年,河北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中的迁安市、固安县、临漳县、邢台市任泽区创建达标并获得省政府命名,有效推动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发挥园林城创建重要载体作用,今年,河北省继续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依照县申请、市初审、省级审核的程序,确定了7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园林城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标省级生态园林城标准补短板、提质量,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取得实效。按计划,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将从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剩余试点和第二批试点中择优选择一批县(市、区),创建成省级生态园林城。